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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健鴻 王子琦
  近日,雲南省保山市隆陽區法院在瓦窯鎮安樂村委會適用簡易程序對由隆陽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楊阿老失火一案進行了公開審理,當庭宣判被告人楊阿老犯失火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楊阿老當庭表示服從判決。
  今年4月,瓦窯鎮安樂村85歲的村民楊阿老到本村阿裡卡山山腳下自己承包地內焚燒玉米稈。因焚燒後的玉米稈復燃引燃附近雜草,導致阿裡卡山及相鄰的部分山林發生火災,造成127.2畝森林被毀。在此過程中,楊阿老也在撲火時被燒傷送到醫院治療。
  在審查起訴階段,由於楊阿老歲數較大,加之所在村交通十分不便,隆陽區檢察院便派人來到其住所進行實地調查。辦案檢察官瞭解到,楊阿老年事已高,被燒傷後行動不便,也不會漢語。綜合楊阿老的實際情況,該院向法院提出了適用緩刑的建議。同時,為了進行法治宣傳,讓其他的村民也受到相應的法治教育,達到以案釋法的效果,該院積極與法院協商,建議法院到當地開庭審理。
  庭審結束後,參加庭審的檢察人員又針對當地燒地耕種突出現象,用以案釋法的形式給村民講解了相關法律知識。  (原標題:山村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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